回乡
Dionysen

在异乡栖身即久,渐渐深谙其建筑,花,草,人人人人,突然回乡,反像是出远门,生出这里才是故乡之感。至所属县城,再经十多个村庄,便到我阔别已久的故乡。柏油大道,沿路槐杨参天。车窗微开着,远处麦田深青,初午的阳光在碧浪间泅泳。那亟待见证的远方就在眼前,我出发时忐忑的心情,在吹面而来的柔软的春风中安宁下来。

临近那块刻着村址的石碑,村庄已尽然展现,麦田里高低耸立着房屋。到底是农耕文明,这里家家户户离不开那二亩三分地,早起去田里薅草,腰一弯就是一天,时节到了又要打农药,满身刺鼻的药味。此时田里已有两三人影,四轮车的柴油机嗵嗵地响,从水井引出,大腿粗的水管向田里喷射,水花映着阳光,闪耀异常。

我是一个人回来。幼时即与故地分别,常年不在,被人撞见,也无人敢认。这种近乎异乡人的身份让我产生一种游赏而非怀故的心情。

缓步向里走去。村头一条大路纵亘,两旁皆有沟壑,但没有水。豆蔻良春,青草繁茂,油菜丛中有白色蝴蝶飞舞。要是小时候,与伙伴脱下外套,翻手便能盖住,轻轻地捏出,小心把玩,不敢稍有逾度,蝴蝶经不起这「飞来横祸」。有时也不慎「杀生」,心中懊恼无比,倒不是为了生命的消逝,而是蝴蝶尸体的一团粘稠会弄脏手和衣物。小孩子还不懂得生命之宝贵,甚至衣物的恶臭还排在家中长辈斥责之后。

经历一次次革新与变迁,如今即使是纵横小巷,路也大多已是水泥灌注,但免不了尘土飞扬。踩在石子硌脚的路上,心中在奇怪,盛春百草丰茂,这里的青草叶梢总是泛着浅浅的黄色,浑身一股野草的气质,狂野袭人。是无人细心呵护,才致没那么绿,但依然长得欣然蓬然。多年后在别处见到这样的草,不觉脱口而出,这是那里的草,这是最最自然的草。

回到家中,庭院一点没变,但感觉陌生,因为我的记忆悄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无法日日看上几眼巩固其在脑中的印象,我竟忘了种在墙角的仙人掌。仍是一株,但居然已经这么大了,一节接着一节,自成一个林子。不知雨水太满还是久旱未浴,表皮也是透着微微的棕黄,一脸苦相,想必它很久没见过人了,也不在乎外貌,但它庞大的身躯是在告诉我,它其实活得很滋润。就在不知阴晴的阳光雨水的沐浴之下,它独自经历了无数日日夜夜,顽强地生长着。

庭院里是水泥浇筑的地板,受热不均就裂开缝隙,蚂蚁乘机而入,建起琳琅巢穴。那时常常喊来邻家玩伴,两人蹲在墙边,看蚂蚁协同运食。或是粮仓丰足,或是其他缘故,偶尔会寻不到蚂蚁的踪迹。这时我则拍死一只苍蝇,放在洞口,不一会便引出大群蚁工前来搬运。于儿时的我们,乐已无穷矣。

记得南边田野里有一个湖,叫南坑,长宽约莫都有五六十米,深有两人高,至今仍不知如果它再大点人们会不会就称他为南湖了。与田地路沿的灌溉渠相通,因而架起两座小桥来,一个是要通路而修建的拱桥,一个是排水管道支起来的「独木桥」,小时候偏爱这座假桥,在其上跳来跳去,幻想自己是会飞的大侠。拱桥太高,够不着水,都不愿在那上面玩。坑里有马蛤蜊,泥鳅,草混子,偶尔还会有河蚌,抓一些,能吃的吃掉,剩下的就给孩子们玩了。取贝壳在水泥墙上磨光,透着诡异的蓝紫色,然后把中间鼓起来的部分磨烂而透出一个小孔,皮筋绳串起来做成手链,够孩子炫耀一个星期的。马蛤蜊的肉着实没什么好吃的,小时候还为之闹肚子,混子鱼还不错,泥鳅炸起来味道很好。但不知为何,我那时对食物的感知极其迟钝,以至于全然不觉得吃它们比贝壳更好玩。

再靠近村里人烟处,是一个小树林,小时候还不知是有人刻意栽种,后来见到伐木工人一一砍去,车车载满而后扬长而去,心中悲痛好久,过些日子又重新种上小树苗,依然是个林子,但已经不一样了。小学放假老师总布置许多家庭作业,夏日燥热,在家中不愿对着书本苦坐,便背着书包与姐姐来到这片树林,小马扎随身带着,俨然是露营去了。林间时时有风拂过,吹得身子清凉心中骀荡,作业也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了。有时觉得马扎碍事,不如带上一块破毯子,摊在草地上,坐上面聊天,看书。但要小心剔剔牙,那是一种叶子带刺的花,紫色的,毛绒绒,很梦幻,孩子会将其摘下,放到嘴里咀嚼,花汁浸润牙口,鲜红色像血一样,因而说它把牙剔掉了。如果哪里不慎划伤,会有其他孩子把剔剔牙的叶子摘下来,敷到伤口上,期以此止血,或是心理作用,有时竟还有些成效。

树林北边是一条宽河,河岸也是树影绰绰,小时候有孩子编来怪异故事吓唬伙伴,比如在河面上飘着一具尸体,或是树上吊着一位女鬼,煞有介事指给他们看,其实是被风吹到上面的塑料袋或碎布。当然也有田里的稻草人,十字竹竿撑起几片衣服,在风里发疯般招摇,贼人怕不怕不知道,要是真有鬼怪造访,恐也会给吓得不轻。大人们也热衷于讲述灵异故事吓唬小孩,如果孩子不听话,就说把他扔到玉米地里去,因为那里有无数小鬼,伏在苞谷棒子上,暗夜来临就凄声叫喊,他们也吹嘘自己曾一把抓死一个小鬼,去地里薅草,战果颇丰。孩子害怕了,不敢再哭闹,他们又会取笑,说自己曾头枕老坟睡觉,鬼魂都不敢靠近。

我自己呢,则是无须别人吓唬,一个人走夜路,自己把自己吓个半死。起先是慢慢走着,然后会想身后有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跟着,扭头看,什么都没有,但把头转回来就立刻觉得背后还是凉飕飕的,于是不自觉加快步伐,走得越快,便越觉得那东西要追上来了,到最后噌噌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好像真有什么东西前来索命,跑到有亮光的地方,仍有余悸。但那时未必怕死,本能地飞速逃跑,其实怕的是恐惧本身。现在知晓,毋须怕鬼,鬼就是我自己。

这些都是稀疏平常,异乎寻常的在于某些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方。比如上街买东西,躺在三轮车的兜里,一路颠簸着睡了一觉,回来时才醒,惊疑道,已经去过了吗,我为什么不知道呢,于是哭着闹着要再去一次。在孩子的视角里,就是一闭眼一睁眼的功夫,错失了闹市中的小吃与玩具。但大人自然不会遂了孩子的意,那么这样的错过就是永远的错过,后来的再后来的都不是了。仍难忘怀的还有那时候听戏的经历,当时村中红白喜事皆可起戏,平日寂寥的村头突然聚起人山人海,钢筋木架拔地立起,三尺红台巍然当在路间,把村口堵得水泄不通,象征着盛会与荣耀的戏场突然降临,小孩子忙着弹玻璃球,打弹弓,不知戏班生活之难,路途之艰,只见那五彩斑斓的戏装台面,被迷得心痒痒,遂羡慕起那帮花脸。小孩子不会看戏,只听得板眼弦子当当当的一通乱奏,便爬到戏台下面与伙伴捉迷藏去了。

如此种种有诸多超越于平常的纤毫小事,事情本身毫无意义,因其非常,才在记忆中争得一席之地——其意义正在于记忆组成了人本身。我收拾了家中布满灰尘的破败屋子,烧了热水洗漱,但我并不想躺在屋子里。天气还没到热得在屋里待不下去的地步,但夜里的庭院是我曾经最痴迷留恋的地方。漆黑的穹顶罩下来,并不能直接感受到它的临近,因为周遭都是墙面砖瓦。五瓦功率的节能灯泡散发出的微光让人惊疑世界上真的存在黑色的光,这样的昏暗下,许多东西变得模糊,眼里漂动着无数浮游小虫,这时在院中摊开凉席,平躺其上,映入眼帘的就是难以言喻的绝美。未受工业污染的自然田园,空气比城中好很多,印象中那时候的夏夜黑得恐怖,躺在席上一颗一颗地数星星,并未有远在太阳系之外或是其他浪漫情调的幻想,单纯地数,就像数地上的玻璃珠,思绪反而飘到与邻家小伙的争执,或是中午难吃的面条上。那种虫鸣下安静得像遥远古代的夜,那种能听到自身脉搏心跳的静,我现在同样躺在这,也已找不到了。耳畔是自己耳朵发出的不知名的噪响。因而回想着小时候的种种,浅浅地睡了。

第二天天亮,嗓子有点不舒服,是夜里着凉了。拾掇杂物,背起行囊。要走的,只是回来看看而已。村西头一个被马路纵穿的湖,曾有人踏着木筏在上面捞鱼,那时水还很清,我在一旁因偷摘玫瑰花而从墙头上摔下,父母请来村里的半仙给我叫魂。现在那湖已经干涸并被垃圾填满,散发阵阵腥臭。红白相间的铁阑珊,笔直畅通的柏油路,气派异常,早已不见当时的泥泞坑洼,但村里不再有清澈的水,不信邪地去南坑看一眼,更是惨不忍睹,唯有小树林还有郁青杨叶,但规模上也垂垂老矣了。

回去的路上见到怀抱襁褓的妇人站在门口,大门敞开,音乐从里面传来,是半年前流行的歌曲,这里总是慢半拍,流行也需要些时间才能流过来,代销点的台球桌也是这样。那么电信诈骗的秘籍呢,几年前这里风靡一时的“黑生意”,十六岁孩子两个月到手五十万的传奇,那是以何等速度席卷整个村庄,被警察砸破的新起阁楼,入狱又出狱,出狱又入狱的人间喜剧,再往前的“农转非”,现今突然热起的“欧式”装潢风格。我顿觉悲哀,不是因为这里总追不上城市主流,总学个样子不得精髓,而是因为那种无法跨越的天堑般的平等差别。它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村落与村落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当去过更多的地方,见过无数迥然不同的生活,发觉人存世间,真是各有各的世界。这样的小地方亦是一个世界。如果世界的现有概念模糊掉,那么整个世界是看不见的,是无所谓,由无数个小小的世界所构成的大世界勉强算得上整个世界,人们就分散在其中,大多老死不相往来,偶有相交,也只是浅尝辄止。而今交通便利,环游地球不是难事,但老死不相往来的距离仍在,缝隙似乎比之前还要宽,还要硬。

茫然站在块块方田中间的土路上,青青麦穗左俯右倒,轻轻摇摆。那些人,那些落在各个小小世界里的人,可悲可叹可恨,但我又如此深深地理解他们。文明行走在一场夏日暴雨中,雨水唰唰洒在每个世界里,众人齐力向前,却总有人淋得更湿。他们在未有厚重历史所衍生的最优规则之下,在自成世界里自成规则,筚路蓝缕地被时代甩开半拍,耗尽一生在众人的世界交错之上。那些站在权力顶端人,手中握有安全舒适的挡雨伞,不也还是像小孩子一样争抢着为数不多的零食,抢不到便要大打出手,“智慧把我们带回到童年”,帕斯卡尔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智慧”来得如此轻而易举。他们的挣扎与这里的人的挣扎何尝不是同一种挣扎。而我算是不期然而然又回到了一次童年,但与智慧毫不相干——他们可悲地挣扎,我连挣扎的心都早已随着绿水的腐臭而就此烂下去,烂得蛆蝇飞舞,面目全非。

但那时,湖水还清澈见底时,树林鸟鸣蔚然卓然,我发自内心地以为这一切都是应该的,是永远不变的。可见那时是浅薄的。但我不以为耻,正是这样的浅薄,而不是智慧把我带回了童年。总见过来人评说从前时候的浅薄,以年龄阅历作价值的根基,然而时间一直在走,现在终将成为从前,那么现在是否也是浅薄的。我不愿被动的站在「现在」看风景,而是主动的选择视角,在「以前」看来怎样,在「现在」看来怎样,还有「往后」呢。在这层意义上,还远远不到对错之分,对错早已被甩到身后,甩到比麦田尽头的杨槐还要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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